一、项目编号:AHSLT-HC-2025-001号
二、项目名称:******办公室2025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前期工作等项目技术咨询服务
三、成交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供应商地址: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2588号12层
中标(成交)金额: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元整(126000.00元)
四、主要标的信息
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:
名 称:******办公室2025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前期工作等项目技术咨询服务
服务范围:******办公室2025年度省级重大水利前期工作等项目技术咨询服务
服务要求: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
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底
服务标准:履约验收、绩效评价、档案整编等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
五、评审专家名单:朱华明、王文伍、余纪玲
六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:
1.代理服务收费标准:详见采购文件
2.代理服务收费金额(元):5000
七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八、其他补充事宜
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******有限公司提出质疑(异议),质疑材料递交地址: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2008室,联系电话:0551-******。
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、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1、质疑人的名称、地址、邮编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
2、采购人名称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包别号(如有);
3、被质疑人名称;
4、具体的质疑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5、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6、必要的法律依据;
7、提起质疑的日期。
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;
2、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3、质疑材料不完整的;
4、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5、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
九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******办公室
地址: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
联系方式:0551-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号高速时代广场C3幢20楼
联系方式:0551-******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汪工
电话:0551-******